不要轻易退保
/朝闻通/读者
中意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保险专家蔡仁军解答:根据《保险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“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,保险合同成立后,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,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。”因此,
一、犹豫期过后退保有损失。
二、您的重疾保障足够吗?
如果退保,虽然拿回了所退保单的现金价值,但同时失去了保障。保险是一份财务安排和风险转移安排,退保后风险保障将缺失。按照目前的医疗水平,一个成年人至少要有20万元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。如果没有社保,重大疾病保障最好要达到30万元。如果被保险人实在因为经济紧张需要退保,可以选择部分退保。如原来保额20万元的保障,可以考虑退10万元留10万元,这样经济压力会减轻,同时还有一定的保障。未来经济情况缓解了,可以再增加保额。
三.退保后不一定能以同等保费再买到保险。
年龄大了买保险保费会比较贵,同时,随着年龄的增长,人的身体状况可能会不如从前好,如果身体状况影响承保,可能会被要求加费承保,或者延期,甚至拒保。
四、退保也要选择适合的时机。
事实上,重疾险的退保现金价值相对较低,如果实在是经济原因要退保,建议退保一部分或者在交费宽限期即将结束时才办理退保,实现这份保险的最大保障。交费宽限期是指分期交费的寿险保单,投保人在每年的交费日因故未及时交费,可在交费日后的60天内交费,将被视同按时交费,这60天就是“交费宽限期”。
案例:宽限期获得赔付
今年29岁的阿鸿2009年8月在中意人寿投保了中意年年安康保障计划,保额5万元,附加15万元的附加重大疾病保险,年交保费3000多元。2010年1月他要求退保,在他的一再坚持下,保险公司建议他在2010年10月交费宽限期满的前3天来办理退保,届时退的钱金额相同,但可以多保障9个多月的时间。
当时阿鸿觉得很有道理,就没有办理退保。2010年5月,他出现左下腹痛、便血症状,经医院病理活检确诊为“结肠癌”。中意人寿向其赔付了20万元,这时阿鸿才感叹好在自己当时没有退保。他以保险金进行了治疗。